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、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、大型仪器设备使用与共享管理、公共平台归口管理以及学院和研究院等教学科研单位房屋管理。下设四个办公室,分别为综合办公室、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公室、大型仪器设备与平台管理办公室、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公室。其主要职责是:
(1)根据国家有关高校实验室和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。
(2)负责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工作。
(3)负责大型仪器设备使用与共享。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、大型仪器共享与效益评价、仪器设备对外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论证、运行补助与维修基金的申报、评审与使用管理。
(4)负责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公共平台规划、论证,校级公共平台认定,负责各级公共平台的运行管理与绩效考评。
(5)负责全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,主要包括实验室技术安全责任体系建设、制度建设、安全教育、安全检查与督促整改,实验危险废弃物处置、实验室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,以及危险化学品(含实验气体)、精神类麻醉类药品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采购与购置审批等。
(6)负责实验室标准化建设、规范化运行、科学化管理,组织实施实验室运行评价工作。
(7)负责实验室规范化管理、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和实验室技术安全相关信息化建设。
(8)负责对学院和研究院等教学科研单位各类用房的管理和分配。
(9)负责改善办学条件设备购置专项经费的规划、论证、预算、执行与考核。
(10)完成学校和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信息更新:2022年7月12日